第2章
书名: 刺鸟无爱 作者: 谷里 分类: 都市

        有人说,冥冥中有一种力量会神奇的拉近两个有缘人的距离,这股力量就是初始的好感,有了好感两个人的情缘才会由此展开。

        除画画外林屿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爱好,写日志。她的文笔很好,写出的东西道理也很深刻,但却从来没有人知道,因为她一直在努力的隐藏着自己,喜欢把心藏在一个无人知晓的秘密空间中,独自舔舐自己心中的酸甜苦辣。快乐时她会把一切的快乐都高高挂在脸上,迫不及待的去宣布给全世界,而悲伤时却从不喜欢与他人分享。不分享并不代表会把一切积压在心底,她找了一个隐蔽的网络空间去释放和诉说,这就是她匿名的博客。

        之所以会偷偷建立匿名博客,因为她是一个善于独享自己的女孩,她每天都会在博客上跟自己对话,激励自己进取、抱怨自己无能、痛骂自己厌恶的人、感谢自己感激的人,这个隐蔽的博客就是她坚硬外壳下的那颗柔软又稚嫩的真心。

        日志:

        今天天气很热,又换工作了,这是毕业后两个月内的第三份工作了,这种动荡不安的生活让我很疲惫,渴望安定。

        今天的面试很有趣,走错了房间丢了大人,不过面试顺利通过了,面试官还莫名其妙聊到很多私生活方面的事,这是在我毕业前至今的87次面试中都没有经历过的事。

        还有,我好像遇见他了~

        今年是我来到这个世上第22年,他终于出现了。我真的有收到上天的讯号,怪我还曾怀疑是自己的臆想。我确定就是他,这种感觉是从未有过的,在我们的前生一定有过一段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恋,所以那么熟悉、那么亲切,那么真实,~

        写完日志后林屿开始闲逛网页,此时脑中忽然划过一个念头:我有博客、朋友们有博客,人人都有博客,那他,会有吗?他是怎样的一个人?网上可以检索到他吗?想到这里下意识的在搜索栏中输入了三个字:周孝忻。网络上果然有这个人的一些资料,她一段一段查看欣赏起有关这个人的所有网评和事迹报道,一颗蠢蠢欲动的心更加血热起来,幸运的是果然发现了周孝忻的私人博客,于是这一夜便难以入睡了。

        林屿看完了周孝忻所有的博文,将相册里的照片翻完一遍又一遍,通过博客让她粗见了他的过去,也对这位未来的boss性格,爱好,喜恶等略见了一斑,而最关键的一个问题却挑动了林屿浅浅的好奇心,在周孝忻的博客上在是否有女友的话题上毫无墨迹,博文的字里行间中完全展示着一位单身男士生活和工作的点点滴滴,可这个年龄相貌和身份地位的人可能是个单身吗?

        周孝忻,北京人,理工科毕业,现年39岁,书香家庭出身,父母都是资深教授,他曾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据说前妻是他大学时隔壁学校的笑花,一个下雨的午后在学校大门口邂逅,于是一见钟情,此后一起生活了7年,曾在他的公司做财务总监,因为夫妻感情出现了问题而在两年前离婚,离婚时他把家庭的所有财产多让给了前妻,自己只留了一个公司空壳,再次创业,两年的时间公司再次兴旺。

        周孝忻因从小有一个电影梦而在大学毕业后远赴加拿大进修电影专业3年,回国后进入著名的外资影视单位任职,2年时间从普通职员升职为总监,因公司遇到经营危机而宣告破产撤离中国,趁此机会周孝忻努力接下了公司遗留班底,重新注册成为自己独资的影视公司,改名为“加德”。

        自从发现周孝忻的私人博客后,悄悄关注他博文的动向成为了林屿每日的必修课。并为自己取了一个奇怪的昵称叫做“刺鸟”,偶尔会忍不住以“刺鸟”之名假装陌生人给他留言,在他获得成绩的时候为他喝彩,在他心情低落时奉上鼓励。

        为什么会自称“刺鸟”呢,当时社会上出现了一首新歌,名叫“刺鸟”,喜欢听歌的林屿爱上了这首歌的旋律,但因为听不懂歌词而刻意去查询了有关刺鸟的大量资料,看完后她爱上了刺鸟这个有传说的动物,她敬佩刺鸟肯为爱而结束生命的勇敢,她向往一段悲剧而勇敢的爱情。这也不难看出林屿这位极端的悲剧浪漫主意者的异人之处。

        来加德面试前,林屿的工作状况一直处在极度不稳定中,每一份工作都没有超过3个月的寿命,迫使她一直处在不停的找工作换工作中,这种动荡已经让她心力交瘁,而那种渴望稳定下来的心情愈演愈烈,这次的面试让她决心把自己死心塌地的安置在这里,无论好坏都要跟这里同成长共进退,短时间内不要再为换工作而担忧。

        一周后终于去加德报到了,HR协助办完入职手续后,把她分到了周孝忻办公室门口的座位,这让林屿觉得很幸运,并严重怀疑连上天都在帮自己。她在座位上呆了大半天的时间了,以李唐朝为首的各种男同事都过来打招呼献殷勤,却一直不见老板周孝忻露面,因此她假装无意的问唐朝:“老板平时不在公司坐班的吗?”

        “在啊,哦他昨天出差了,6天后才能会回来,要不我们能这么大胆围在他的门口啊”。

        听完唐朝的话,林屿只是“哦”了一声,继续坐在人群中被大家问东问西,对老板出差的事没有产生任何情绪及表情的变化。人群散去,林屿沉默下来,一种莫名的失落涌上心头,她在日志中形容那是一种没有亲人庇佑的流落感。

        日志:

        今天我入职了,新环境很陌生,但似乎很受大家的欢迎,这是我的幸运。

        遗憾的是,他不在。这让我感到非常的孤单,一种没有亲人照应的流落感。

        6天,好漫长的6天,我开始有些期盼了

        希望他多写博客,让我知道他此刻在做什么,心情如何,

        只是一次的蒙面,说实话不是有照片看我早就忘记他的长相和声音了。

        只是那种亲切感一直还没退去~

        好吧,不多想了

        3天过去了,在这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中林屿无时无刻不充满着盼望,期盼周孝忻的回归。第4天早晨依然照常上班,但刚坐到座位不久就听办公室的另一头传来唐朝娘声娘气的说话声:“吆,boss!您怎么回来啦?!”

        “嗯,合约处理的非常顺利,就提前回来了”

        永远不嫌更热闹的李唐朝赶紧起身窜到周孝忻面前搞怪的说“boss,你也太不体谅我们了吧,您走了我们大家刚过上几天天堂般的日子,正没过够呢您这一回来我们马上又得回地狱去了”

        “就你贫!没事做啊,帮阿姨扫厕所去!”周孝忻并不严肃的说。

        “别介呀,拿公司这么多的俸禄,去活生生去扫个厕所,亏得可是您老喔,再说我玉树临风一才俊,也不能去跟阿姨抢饭碗不是?”

        “俸禄多我倒承认,玉树临风这事儿我还是希望你去照镜子确认一下,可别上了自己的当”

        “瞧您说的,哪能啊”

        “行了行了别逗贫了,赶紧干活去吧”。

        “得勒,开工咯”

        看来这“加德”公司果然名不虚传,气氛活跃,大家团结友好的像家人一样和谐。老板随和没架子,闲暇时跟大家称兄道弟的,但严厉起来却没一个不害怕的,因此大家的玩笑是常常开,但也得时时看个火候。

        周孝忻继续朝着自己办公室走去,经过林屿座位时笑着说了一声“早!”

        而这一声平淡的“早”却让林屿像是等待千年后的一声问候,“亲人”终于回来了。周孝忻在全无防备状况下的意外出现让林屿几乎招架不住心里暗涌的激动,但酷酷的她还是出于陌生而淡定了下来,成功的掩饰了那份无依无靠般的委屈~

        时间一天天的过着,林屿和周孝忻之间只是每天彼此问声“早”,并没有太多的接触。几天的工作中林屿不难发现周孝忻在公司中的威信度不是虚传,下面的人虽然偶尔对他口无遮拦,但从心里还是惧怕他的。可林屿不一样,在周孝忻面前显得特别的无谓和自然,因为对于其他人来说,周孝忻是他们的老板,而对于每天关注他博客心情的林屿来说周孝忻只是一个男人,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普通男人。

        有一次制作组的一位女同事人给客户发错了邮件,被周孝忻劈头盖脸臭骂一通,下班后,因为林屿还在整理资料没来的及离开,周孝忻从办公室走出来,问林屿:“还没走啊?”

        “是啊,有些资料还没整理完,一会儿就走,您也还没有完成工作吗?”

        “我其实没什么事儿了,在公司清静会儿再走”

        “哦?呵………”

        “对了我想问你个问题”

        “问我?好啊,您说”

        “你怕我吗?”

        “怕你?我不怕”林屿毫不犹豫的回答。

        “为什么不怕我,公司很多人都很怕我的”

        “是吗?噢。不为什么呀,那我为什么要怕你呢”

        “呦!你果然跟一般人不太一样啊,我可是你老板,你为什么不怕”

        “老板就可怕吗?也没人制定一定要怕上司的法律吧。如果是我做错事本就应该挨骂的,那你骂我我就听着咯,听骂也不必要害怕吧,那如果做的很好你应该不会莫名其妙欺负人的吧,再说如果我要觉得跟公司合不来肯定就离开啦,干嘛要怕你呢”

        林屿的回答让周孝忻很意外,但他并没有生气,反倒勾起了继续攀谈下去的兴趣。

        “嚯,这一大串儿,说绕口令呢吧,你们学艺术的人性格不都这样吧?”

        “这跟学不学艺术没多大关系吧,这应该纯属是个人观念问题”

        “嗯,保不齐你这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是好事儿呢”

        “天不怕地不怕?没那么夸张吧,我又不是钟馗”

        “呵,至少感觉你还蛮真实的,心里有什么都可以直言不讳,这种感觉让人很舒服”

        “这样就算真实啦,你看人的过程还真是短平快,其实主要是我真找不到什么机会让自己去伪装,而且我本来就头脑简单四肢不发达,只能直来直去的想问题,拐个小弯都得考验我的智商了,很伤脑的”

        “还挺幽默”

        “一是真实,二是幽默,这么一会儿你都夸我两次了,噢,这俩应该都算是褒义的吧”

        “呵,就算是吧。你在之前的公司工作时也从来不怕上司的吗?”

        “嗯~,也不是吧,心里的确没怕过,但有时会假装怕一下下”

        “假装?为什么要假装啊,我记得你当初面试时可说过自己假装的技术不咋地的啊”

        “我要真演起来也一套一套的呢,日后领教吧您就。”

        “看来我是遇上高人了,以后我得防着你点儿”

        “嗯,防吧”

        “跑题了,你干嘛要假装怕上司啊”

        “尊重呗,上司骂你然后你就装出一副被震住的样子,上司多有面子啊”

        “嘿!你考虑的还挺周全,那你来这边以后是连假装都不带假装一下了吗?”

        “那您想看到我被震住的样子吗?”

        “~那还是别装了吧,这样挺好,还真不多见你这样儿的”跟林屿聊完天周孝忻心情好转了很多,发自内心的笑了起来,本来被刚刚发错邮件的事气的一塌糊涂,但突然那些糟糕的情绪都烟消云散了。

        林屿是一个肯吃苦的好女孩,她怕自己的职业基础差而影响到公司的工作进度和在周孝忻心目中的良好形象,拼命的在做好每一件事,夜以继日。任何同事加班她都会自愿留下来打帮手,她认为哪怕只是留下来陪对方聊聊天做做伴也比深夜让他们一个人在公司要好的多。也许是她的善良和努力,也许是她的美貌和真实,很短时间里就获得了身边所有人的喜欢。

        李唐朝每天早上进公司的第一件事就是跑到林屿座位前打个转转,目的是秀一下当天穿来的完美行头,然后丢下一颗爱心糖果再故意爱抚一下林屿的头发或轻拍一下她的肩膀,而后摇摆着离去。要说李唐朝这动手动脚的习惯真是不招人喜欢,尤其对于林屿,因为林屿对于肌肤接触有着强烈的心理排斥。

        其它几位男同事也总是有事没事献殷勤,拉她一起去干这干那的,几个人恨不得把一个林屿扯成几半各得一份得样子。虽然众多得应酬让林屿有时会焦头烂额,但被大家捧在手心的感觉却让人心里暖暖的好开心。

        懂事的林屿为了让老家的父母知道自己在外面工作一切顺利,毕业后每月都会按时寄钱回老家,所以即使已经换过多次工作,但手上也并无任何积蓄。

        面试时答应公司说一周内搬家,但现实却不会那么理想,在CBD附近找一个即便宜又舒适的住所谈何容易,因此直到入职后的半个月还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居。适应新工作环境的同时,利用下班后的时间林屿一直努力在公司附近的民宅区寻找打听着。

        到加德后不久,不巧原本住的房子由于房东遇到了好买家要着急的把房子卖掉,所以限3天内让林屿和同住的其他几个同学一起搬出去 ,新居没找到旧居要轰人,让林屿无奈的同时感受到了巨大的无助。

        入职刚几天不好随意请假搬家,被迫一直拖到了第3天,房子里的其他同学都已纷纷搬出去了,只剩下林屿的卧室仍旧一动没动。那一天天气不好,刚刚下班时天就阴了下来,怕被雨拦住大家下班后都急急忙忙的回家了。当林屿回到家,惊讶的发现房东阿姨坐在客厅沙发上。

        “阿姨,您怎么在这儿”

        房东太太毫不留情的说:“我来收房的呀,你还问我?我倒要问你呢,给了你们3天时间,别人都走了为什么就你今天还没任何动静呢?明天施工队就要进来开工了,今晚必须得搬,赶紧收拾吧”

        “啊?现在?”

        “是啊”

        “现在这么晚了,外面也变天了,我现在搬出去去哪儿啊,阿姨,您能再容我一天吗?我明天一定收拾的好好的尽快走”

        “我刚都说过了,明天一早施工队就住进来了”

        “阿姨可是……”

        “快动起来吧,别浪费时间了”房东打断了她的哀求。

        林屿苦口婆心说了很多好话,发现一点作用都没有,被迫只好急忙打包行李,边忙碌心里边忐忑的想“今晚怎么办?”、“这么晚了,大包小包的去哪里?”、“明天还要上班,找不到地方住明天行李放哪呢?”。

        而这天晚上的境遇让林屿彻底的相信了‘生活是充满戏剧色彩的’这句话绝对不是文人骚客们说出来吓唬人的。刚收拾完把东西一一拖到楼下,突然电闪雷鸣一阵风吹过开始下起了瓢泼大雨,夏天的天气瞬息万变,好几天的燥热就憋着这场雨呢,所以这样的状况也不稀奇,但可怜的林屿现在该怎么办呢?她拖着重重的行李跑到公交站牌下避着雨,雨越下越大一时半会儿是停不下来的,怎么办?她坐在行李箱上用手挡住倾斜而下的雨水,另一只手翻着手机上的通讯录,企图寻找合适的朋友可以借宿一晚,突然有一个叫小影的名字出现在林屿的视线里,林屿停止了按键,因为听说这位同学的男朋友近期去外地培训了,于是情急下打通了住在附近的小影的电话。

        “小影,睡了吗?我是二班的林屿啊”

        “哦,林屿。怎么这么晚打电话,有事吗?”

        “呵,是这样,我们的房子到期了,我还没有找到新家,但房东明天要开始装修了,所以让我们临时搬了出来,我今天没地儿去了”林屿有点委屈,硬撑在情绪难为情的讲着电话。

        “这样啊,你们房东怎么可以这么不讲人情呢,要不你先来我这吧,我男朋友这几天不在,你先住下来,再想办法尽快找房子嘛”

        “好,我也只能麻烦你了,小影太感谢了,那我现在就过去”

        “行行行,现在外面雨大,你小心点啊,我等你”

        林屿得救了,挂完电话兴奋的哭了出来,为了不打扰小影正常的休闲时间她尽快的起身走向了小影的家,因为雨太大路上车很少,就算好不容易能遇到一个出租车也拦不住,只好撑着雨伞遮住这边却漏了那边,蹒跚的前行。20分钟后终于到达目的地,虽然小影的家小了点简陋了点,但至少可以缓冲几天容她找一找房子。

        无论前一晚发生过什么好或不好的事,等到太阳一出来就是新的一天,早上9:30照样会准时衣冠楚楚的迈进公司大门正常上班,不影响工作情绪,不被大家看出心事,尽管身体带着昨晚淋雨后的微烧,打着喷嚏,流着鼻涕,耳着鸣,头着晕。她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在任何的空间中都要保持那种永不消退的激情和饱满状态去面对着任何空间中的任何,幸运了、悲惨了那是自己的事,没有必要请大家一起当个课题去讨论和分享,尤其是惨遇,因为她讨厌从别人的脸上察觉到同情。

        而这种坚韧和顽强不是每个人都有的,也更不是每个同龄女孩子所持有的,也许这就是林屿不同寻常的美丽之处。

        说起“个性”和“怪”这两个词,其实如何去评判和界定呢?做一些别人都不怎么去做的事就算是“个性”,那它又跟“怪”有多大联系?

        而自从林屿进入高中起这两个词汇就被所有人不知不觉的冠到了头上,林屿始终不解,她到底哪里不同。如果说中学时代是因为自己的画画风格自成一派而被同学们说成个性,那现在的怪又从何说起呢,只是因为其它女孩都喜欢穿飘飘的裙子而自己却穿了大衬衣和短裤吗?还是因为别的女孩都风靡穿精致的高跟鞋而自己却趿拉着厚重的马丁靴呢?这样穿又怎样,她只是觉得很舒适而且很美,而已啊。

        还有,一天午饭时林屿不小心把油滴到了白T恤上,又很不巧是凸起的胸口位置,看起来很不雅,于是她灵机一动从口袋里掏出了一片随身携带的创可贴准备盖在上面,但这样空白的贴上去让人看到明显是在遮盖什么,只能欲盖弥彰,所以她想倒不如将错就错,让这片创可贴成为一个很好的装饰品,就提笔在上面写了“疯子”两个子,然后严实的贴在T恤油迹上,有趣极了。而这一趣味之举却引来了小半个公司的议论纷纷,当然,都是在褒义的评论她怪才啊、独特啊之类之类。这让她很费解,没成想一片小小的创可贴可以酿出如此大的威力,值得被那么多人去评说,围观真可怕,众人的口水能浮起一艘前进的船,但也能淹死人哪。

        “加德”公司是一家影视广告公司,以拍摄影视广告片为主要业务,演员模特来公司试镜是常有之事,某天一群外模来公司试装,因为要拍海滩镜头,所有模特们试的服装全是三点式比基尼,这不是一般男士可以招架的,公司男士们都忍不住要向着试镜间的方向偷瞄几眼,李唐朝这个自称王子的家伙索性跑进试镜间假借帮他们指导Pose的烂理由近距离去饱览美色。

        但当性感火辣的模特们身穿三点式□的在周孝忻眼前扭来扭去时,周孝忻却诧异的发觉自己完全没有受到任何吸引,更让他诧异的是他的眼睛此时在目不转睛的盯着角落里站着的林屿发呆。

        周孝忻回回神,连忙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水,继续把目光转回到模特身上点评着每一套造型,边点评边心想“为什么我刚刚会不自觉去看那个奇怪的女孩儿呢,她完全不是我的菜啊,我是不是脑子出什么问题了,我喜欢的类型一直都是眼前这种漂亮又火辣的演员才对啊,是因为她太怪异而引人注目的吗?ok,也许吧,不,一定是的,这女孩儿真是怪的让人扎眼”。

        但自从周孝忻对自己的出神有所察觉后,每次早上进办公室再经过林屿身边时那声平淡的“早”就开始变得不那么平淡了,连看她的眼神也变得有神了一些,如果不巧对视上了还会感到有些尴尬和羞涩,心情会变得不平静,开始在上班时间故意找借口走出自己的办公室到大家的办公区里巡查巡查,只为可以多几次经过林屿的身边。

        搬到小影家以后的林屿暂时安定了下来,眼看进入加德已经1个月了,秋天开始渐渐的驱走了夏天,路两旁的银杏树叶开始有飘落的迹象,而她每天下班后还是习惯性的守住周孝忻的博客听着那里的音乐看着他这天的心情叙述,一直到不得不睡的时间。

        某天晚上林屿正守在周孝忻博客上等待新博文的出现,突然MSN响了,竟然是周孝忻发来的消息。

        Z:这么晚了还没睡啊

        L:是啊,您也还没睡。

        林屿对boss非工作时间的问候感到无比的惊喜和兴奋,不由的开始胡思乱想:这代表什么呢?为什么这么晚了会跟我主动聊天。看他说些什么吧,也许是聊工作也说不定。

        Z:嗯,我还在看创意部刚刚发来的创意稿

        L:哦,辛苦了

        Z:呵,你这么晚了在做什么

        L:现在吗?在跟您聊msn啊.

        Z:不早了,赶紧休息吧,睡前喝点牛奶,白天上班辛苦,晚上需要睡个好觉~

        林屿对这个男人突如其来的这席嘘寒问暖弄得心情七上八下的,这完全不像是要谈工作的样子嘛,为什么呢?难道?他开始留意我了?一大串只有花痴才会经常想到的问号疯狂的冒出了林屿的脑袋,而这些问候又化作了一股强有力的暖流顿时让林屿觉到了温暖。

        L:好的,忙完您也赶紧休息吧

        林屿爱好画原创类的角色插画,而且绘画风格极其怪异和悽惨,还有很多作品风格甚至可以用血腥来形容,插画中所勾勒的形象皆是黑暗邪恶的主题,人们对林屿的这种绘画风格的评价褒贬不一,仍有人说林屿是个绘画怪才,有满脑子独特的灵感,有人却说林屿之所以画怪诞的插画是因为她的心中藏有一个恶魔。

        对此,林屿从不回应,因为她爱自己的作品,爱那些突然起来的灵感支配下诞生的每一幅画和每一个形象。除画怪异插画外在绘画方面林屿还有个癖好,就是喜欢往自己的脸上大肆的做涂鸦,涂鸦主题仍是走黑色和哀伤的风格路线。

        小影的男友热爱重金属乐,大学毕业前曾组织过一个名叫“笨狗”的乐队,平时也跟林屿一样酷爱黑色主题,在这个简陋的小家墙上贴满了怪异海报,弄的整个房间像是每天都在过万圣节。而这一点却恰巧对上了林屿的胃口,勾起了林屿“重操旧业”的欲望,于是翻出了冷落已久的丙烯颜料箱开始疯狂的为自己画起妆来,几乎每隔一天就会有一个新的创意脸被林屿自拍后PO到MSN空间中。

        小影见林屿连续几天都在疯狂的往脸上画丙烯便担心的问:“林屿,你也太不要命了吧,丙烯你都敢往脸上抹,还往嘴上抹,这可是剧毒,万一吃进去事儿可就大了”

        “没事儿,我命大,该死的时候才死呢,那么惜命够儿累的”。

        “还是你行,你玩儿吧,真的注意点儿啊,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你还真是个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主儿”

        “好啦好啦,您老就等着见我的艺术作品吧”

        “……”

        专业学过美术的人都知道,丙烯是一种剧毒,虽然颜色艳丽附着性强不易但对人体有着极强的伤害,对皮肤也有相当的腐蚀作用,暂不用说是往细皮嫩肉的脸上涂抹,就算平时画画不小心蹭到手上,久了也会烧的脱皮裂口子。而林屿根本没有惜命的意识,只注重尝试的新鲜感和刺激感,只想欣赏完工后的视觉效果。

        身在另一端的周孝忻不知从哪天开始也已不自觉的习惯去点进她的空间匿名浏览了,并像林屿关注他一样顺便开始关注起林屿每一天的心情,只是他还没有像林屿一样痴到停在页面上静静守候。

        林屿画怪妆的照片虽然让周孝忻感到了万分的不可思议,他惊讶如此瘦小普通的一个女孩儿怎么会有如此怪诞和大胆的行为?他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太不懂得“艺术”。但比不可思议更多的却是对这位怪才女更加着迷起来。日常的工作接触中他偶尔开始变得掩饰不住自己内心得青睐,每次只是跟林屿有过简单的对话后都会强忍住喜悦,待到没人时偷偷笑起来,看起来完全没有一个40男人的样子,倒像是一个青春期早恋的害羞大男生。

        说是暂住那一定不会逗留太久,20天后小影的男朋友培训完要回家了,林屿不得不搬走。其实这些天里林屿已经基本定下了一个新住所,准备利用周末的时间搬家。这次为了避免临时急匆匆的打包出门在前一晚下班后就准备好了一切,计划第二天一早出发搬过去。是跟一个很要好的朋友一起合租的房子,房子是林屿找到的,房租也是她好不容易讲到一个理想价位的,一切妥当后带那位好朋友去看了房子。

        然而,不料却在第二天早晨搬着行李要出门时接到朋友电话说她的家人要跟她一起住,家人不喜欢有外人一起生活,正好那套房子很适合他们一家人,所以让林屿把房子让给她,让她自己再想想其它办法找个新住址,就不要搬过去了。

        崩溃的林屿新工作环境还没有完全熟悉,每天早晨天刚亮就要赶早班车去上班,只是单程就要挤3个小时,每天劳累一天回来已经是晚上11点钟,还要不间断的遇见这种烦心事,让她完全切身体会到了什么才是祸不单行的滋味。

        为了撑住面子不让小影知道自己被好朋友甩了而要再次面对流落街头的惨局,林屿并没有向小影透露任何情况,拎着重重的行李跟小影和她男友道别后又一次来到了街上。

        不同的是,这次真的要流落街头了,她顾了一个破旧的小货车拉着众多行李来到离公司不远的一个社区,决定在这个院儿里利用仅剩的半天时间找一个无论好坏的房子先入住下来。但直到夜幕降临街上的霓虹又一次被这个无情的城市点亮,负重游走一天的她已经精疲力尽。

        第二天是周一又要上班了,她必须要找个地方吃晚饭并且最好能爬着休息一会儿,继而她走出小区来到街上,走了很远终于找到了一家24小时麦当劳,时间已经是夜里1点钟,总算找到了一个暂时安身立命的场所。

        夜深了麦当劳了出了服务生只有两个人在,一位是流落街头的林屿在这里蹭休息,另一位是平日游走在街上翻垃圾桶的流浪汉,也是来这里蹭座位休息的,看到这一幕林屿有些心酸,觉得自己很狼狈很委屈。

        第二天清早她找商场寄存处寄存了行李,然后赶往了公司准时上班,这一天的上班她并不专心,因为她必须用这一天的时间找到新住所并赶紧入住。

        上天终于良心发现心疼起了这位事事不顺的姑娘,在快下班时接到了一个陌生女孩的合租电话,林屿连看房的心情都没有,哪怕是猪窝也认了,先住下再说,于是爽快的答应入住条件了。就在下班后她赶往商场取完行李来到新住处时,新邻居白乐啼才说:“Sorry,不知道你入住的这么急,我男朋友今晚最后一天在这里,你东西都安顿进来没关系,但人可不可以明晚再过来入住?”

        不用想也知道善良的林屿会宁愿自己吃些苦头也去尽力成人之美的,因此她毫不在意的对对方说:“没关系,我本来也是说今天去朋友家住的,那我明天再来好了”

        朋友?身边的朋友熟悉的都在跟男朋友同居,不熟悉的她也不会去冒然打搅。所以这一天当然还是要回到麦当劳过夜,又一次跟流浪汉共处在深夜的麦当劳,也许是因为房子有着落了所以林屿这次乐观了很多,去服务台点了两杯一样的热饮,路过流浪汉的桌前时,抬手取了一杯放在流浪汉面前:“请你喝!同时天涯沦落人,空调凉,暖暖心吧”。

        流浪汉看了看桌上的热巧克力又木讷的抬头看了看林屿,倒没说什么谢谢,而是被吓了一跳,然后再仔细端详了一会儿对面坐着喝一样热饮的林屿不像是坏人,于是握起杯子放心的也喝了起来。

        这个夜显然不再那么凄凉,喝一喝东西愣愣神发发呆,秋天的夜不算长很快就可以熬到天亮。

        无论多坎坷多狼狈,这次但总算真的暂时安稳了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尔熙之词:有人说,冥冥中有一种力量会神奇的拉近两个有缘人的距离,这股力量就是初始的好感,有了好感两个人的情缘才会由此展开。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