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生还没有过完,但是从目前已经经过的看来,和前世确乎有些不同。今生
里我和杨康的相识比较简单,他是酒客,而我当垆卖酒。前世就不是这样,前世
里我和杨康的相逢有着一个非常复杂的背景环境。
背景环境之一是我非常美丽。这一点与今生颇不相同,在今生我愁眉苦脸,
杨康就知道我是愁眉苦脸,而在前世我若愁眉苦脸——当然,这只是假设,实际
上我在前世从没有这个表情——就不会有人知道我是在愁眉苦脸,因为我的美丽
足以令所有的人眼花缭乱。
顺理成章的是由于我美丽,我也同样骄傲。这一点对于女孩子尤其对于美丽
的女孩子来说,是个无伤大雅的毛病,不过如果谁要骄傲到我这种程度,对她来
说危险系数就未免有点太高了。为了解释这一点,就要提到背景环境之二。
背景环境之二是突然出现了采花贼,连续作案好几夜,采去了好几朵香喷喷
的花。这自然使本地的两大帮会天鹰教和红花会脸上无光,为了捕拿此贼维护地
方治安,他们不得不联手起来划分防区,密切注意夜间的一切动向。
就在这些人忙得不亦乐乎的时候,我也跳出来捉拿采花贼。我既不是天鹰教
教主也不是红花会舵主,因此对于地方治安并不是很感兴趣,我之所以跳出来完
全是因为我的骄傲。简单的说吧,我是忍受不了世间竟有这样有眼无珠的家伙,
要采花居然不是第一个采我!而且至今也没有采到我!是可忍孰不可忍!?所以
我必须捉住他向他当面证明他的错误,他的走眼,他的入宝山空手而回,我必须
让他明白与我相比,纵然他采了那么多的花,究其实也只是白忙一场而已矣!
由于只有一个人,不能象两个帮会一样漫天铺下大网,我就只能守株待兔。
为了能够更好地等待到这只兔子,我挑选了一个比较理想的地点,挑选的时候我
并不知道这个理想地点就是杨康的防区。这大概就要算背景环境之三吧。
这个理想的地点是一个比较偏僻的坐落在水中的亭子。作这种选择也许是因
为我觉得采花贼在偏僻的地方现出侠踪的可能性比较大,也许是因为在亭子里坐
着总比在屋顶上趴伏要舒服得多,不管怎样,反正我是已经坐在亭子里了。
我面朝水坐在栏杆上,目光如炬地扫视着身周的一切。周围很静寂,没有什
么异常动向。我有点闲得无聊,就双脚上上下下地踢着我的裙边玩。我的裙子很
特别,不象别的女孩那样是一个密封的圆,而是由很多片重重叠叠并不相连的花
瓣状布片组成的。这种结构足以说明在我摔下悬崖的时候为什么会象是一朵桃花
而不象喇叭花。
我踢着我的裙子,看着一片一片的花瓣在朦胧的月光中飘起来又落下去落下
去又被踢上来。可能是这种单调动作的不断重复引起了我的困倦,再加上夜也深
了,我开始对着水面摇头晃脑地打起了瞌睡。
后来我不再摇头晃脑。这不是因为我醒了,而是因为无法再摇晃起来,我被
一个人点住了穴道。被点住穴道以后我睁开眼,看见一片水以及水中我模糊的倒
影,却看不见那个点我穴道的人。他站在我的身后。
不用怕,听好了,我乃天鹰教教主座下天鹰左使杨康,不是采花贼。背后那
人自报家门说。我冷哼一声,可惜哑穴被点住了没能哼出来。那人又说我解开你
穴道但你不要喊出声来。跟着我感觉穴道一松,就一个转身将双脚从栏杆外旋转
到了栏杆里面。
姑娘是谁?夜深了怎么还不回家?杨康问。我冷笑一声说难道是我听错了吗?
居然还有这样无知的人连本姑娘是谁都不知道?杨康仔细瞅了瞅我然后说原来是
鼎鼎大名的人面桃花。
对话对到这里不免又要让人感叹某些人的工作态度,就这么一个绰号前世今
生用个不休,可能后世也还得接着用呢。幸而是这个时候我不知道我将来会被黄
药师杀死,如果知道的话我一定还要糊涂,在前世人面桃花被我的爱人杀死,在
今生就让人面桃花杀死我,这也许就是所谓的因果报应?
门面话说完以后杨康问我在这里干什么。我回答说我来抓贼。黑暗之中我感
觉到杨康错愕了一下才说盛情可感盛意可嘉,只是如今这个贼,女孩子抓起来不
太方便。我说错了,正是这样的贼,女孩子抓起来比男人更有优势,只要略施小
计就可以举手擒来。杨康说你打算怎么略施小计?我说简单得很了,无非是出卖
色相。
这句话说完以后杨康沉默了一会,后来他说那么你可以到别的防区去协助拿
贼。我说为什么?如果在你这里拿到采花贼,你不脸上有光吗?杨康说我堂堂七
尺男儿要是靠你一介女流出卖色相拿到采花贼,岂不贻笑后世?
我觉得杨康想得未免太远,采花贼的影儿都还没见着呢,哪儿就轮得到贻笑
后世了?再说,就凭着抓一个区区采花贼能贻笑后世?恐怕也没那么简单吧?虽
然这么想,我没有跟杨康再继续争论下去,这里是他的防区,既然不欢迎,大不
了我走人,我可不是惯讨人嫌的人。
这样我就走了,来时的目的虽然落空,不过倒也没有一无所获,起码我在心
里已经作出将杨康收归裙下的决定。虽然说杨康并不是一个多么杰出的人,可是
这种决定仍然符合我一贯的宗旨,第一,对于裙下的数目,我一向是只重数量不
重质量,连韩信将兵都懂得多多益善,古时的绝代佳人更可以倾城倾国,我虽说
没有身居高处从而得以倾城倾国的条件,论起倾帮倾派又有何不可?第二,我喜
欢追逐;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我很多情。
所以第二天一早我就去找杨康。在找杨康的路上,我穿过长街,远远看见一
个玩蛇的人。这样表述似乎又不太准确,因为与其说我是看见一个人,倒不如说
我是看见了一条蛇,一条把人缠得几乎不见踪影的蟒蛇。
这么说,这孩子是在不断进步。前一天他还只不过在跟一小条毒蛇亲嘴,亲
完嘴后将它一口咬杀,今天难道也要将这条蟒如法炮制?我从他身边走过,那被
蟒缠紧的人还剩下一个头和两只手臂在外面,一齐向我点头招手示意。
对于这个孩子来说,被我看见是一种莫大的幸福。可是我不想让他得到这种
幸福,所以就没有看见他,而只是怀着对杨康的一腔爱慕走过去了。这样看来我
似乎并不象自己吹嘘的那么多情,可实际上不是这样的,实际上就是因为我很多
情才不得不对这个孩子薄情如斯。
这是一个武艺高强的孩子,正是因为武艺高强,他特别喜欢打架。对于男孩
子说,打架是一种力量的体现,宛如女孩子不打架一样都是一种美德,所以我对
此并不反对,我反对的只是他打架的对象。如果在他被我收归裙下的第一个月内
就打架三十一次,从而打跑了三十一个我所喜爱的男人,我认为我就不得不警惕
一点了。
我不知道这小子究竟想干些什么,难道我曾经说过我是在比武招亲?为了避
免事态进一步发展下去,从而使我最终只能被迫爱一个武功最强的人,我显然就
不得不采取措施将这个危险人物一举除名。
被除名之后这家伙就千方百计地想重新回到裙下的队伍中来,并为此玩出了
种种花样。最初的时候他拿着一面大旗在街上挥舞穿行,那大旗上绣满了我的名
号,桃花满旗乱飞。后来他学着某个万恶的民族在头上扎了根雪白的带子,上面
鲜血淋漓地写着我爱桃花!再后来他就开始玩蛇,刚开始是一条圆头滑脑的小蛇,
毫不引人注意,他失望之下,把它活活吞了下去。再然后是一条头角峥嵘的大蛇,
仍然不引我注意,所以那天他跟它亲嘴过后,一口咬上它的七寸,把它给咬死了。
现在是条蟒,我仍不注意,所以也不知道他会把这条蟒怎么样。
这分明是一个无可救药死不改悔的家伙,在他的所作所为之中一点也看不出
有和大部队友好相处的可能性。所以别说是跟蛇亲嘴被蛇缠身了,就算他捉一条
鲨鱼来让我眼睁睁看着这条鲨活生生地一口一口地把他撕烂了吞下去,我也没法
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对他表示半点同情。这难道能怪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