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刑者,所以威不服,亦所以生凌暴——[反刑也];赏者,所以劝忠能,亦所以生鄙争。——[反赏也。] 【译文】刑罚的运用,本来是要威摄,惩罚那些犯法的人,但是执法的人,会出于种种目的滥用刑法或者来欺辱犯人,甚至久而久之会使自己丧失人性,有时也会放过真正的罪犯,制造冤假错案。[这就是刑的反作用。]奖赏的运用,本来是为了劝勉人忠心效力,尽展其能,但是也会出现卑鄙的竞争。为了争功邀赏,或由于赏罚不公而闹出许多鄙俗的事情。[这就是赏的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