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书名: 原来,只是因为幸福 作者: 沈素衣 分类: 都市

        晚上,绯虹如往常一般来我的宿舍找我,给我带了一些吃食。她在桌前忙来忙去,摆好的吃食,都是平时我爱吃的:软炸里脊、醋溜白菜、白灼菜心……此刻,我却觉得手有千斤沉,举不起手中的一双筷子。她很快忙完,坐到我的身边,将饭盒里的米饭拨出小半份,剩下的大半份的米饭递给我:“吃吧。”

        “绯虹,”我放下手中的筷子,本想吃完饭再说的,但是看到眼前情形生怕自己心软下去,“我们谈谈,好吗?”

        绯虹一点也不吃惊,很是镇定,如同她早就知道我会这么说一般,从容地往我的饭盒里夹了一筷子鱼香肉丝,说:“吃完再说。”

        “我不饿。”我低下头,看着饭盒里的肉丝,思忖着到底要怎样去说这件事情。

        “你见过我妈妈了?”她吃了一片菜心,边嚼边问。

        “是。她今天来找我,跟我说……”跟我说要我放弃你。今天下午这句话被我在心中不知练习了多少次,到头来还是无法说出口。

        “她要你跟我分手?”绯虹又往嘴里塞了一小口饭,声音有些闷闷地。

        “你都知道了?”我惊讶地望向她,旋即又黯然地对她说,“你妈妈说的很多话都是对的。跟我在一起,会比跟别人在一起吃更多的苦。”

        “我不怕呢?”她停下筷子,盯着自己的饭盒,问我。

        “你不怕,我怕。我怕你会辛苦,我……”没等我说下去,绯虹猛地抬起头来,让我看见她因为含泪而晶莹的眸子,一颗心像被什么东西使劲攥了一把,又酸又痛。赶紧起身,从桌上的纸抽里抽出一张纸巾,蹲在她的面前,为她擦眼泪,“绯虹,你怎么了?”

        “才跟我半年,就嫌弃我了?”她一撇嘴,之前还含在眼中的泪珠,此刻委屈地吧嗒吧嗒地往下掉。

        “你听我说,绯虹。我怎么会嫌弃你呢?我是怕给不了你最好的。”我用纸巾擦了擦她粘满眼泪的脸,很快纸巾就湿透。

        “那什么是最好的呢?”她只是一味地哭,呜咽着问我。

        “最好的就是……你能够过得幸福。我以前说过,你对我来说是这世间最好的,但我不够好,我给不了你最好的。”我又抽了一张纸巾接着给她擦眼泪。

        “你以为离开你我就会幸福吗?幸福就是你在乎的人也在乎你,并且好好在一起。”她把小小的脑袋向前倾,靠在我的肩膀上,继续抽泣着。

        “我怕委屈了你。你可以配得上更好的。”我搂着她柔弱的肩膀,任她将眼泪鼻涕一起糊在我的衬衫上。

        “你现在说的这些话才叫我感觉委屈呢。也只有在你的眼里我才是最好的,恐怕在别人的眼里我什么都不是呢。” 她抬起头看向我,泪不停地往下落着,眼睛整个都红红地有点发肿,“你在我最无助的时候陪在我的身边,你在我最需要的时候帮助走出心结,对我而言你也是最好的,不会再有人比你还好。不要让我离开,好吗?”

        我轻吻她的额头:“你就是个傻丫头。”

        她点点头又摇摇头,说:“我虽然傻,但我知道什么是好的。你就是最好的那个,我才不要把你让给别人。”

        我好笑地看着她,这语气这语调分明就是小孩在撒娇,心头却感觉有一股温暖袭上来,不由地用手掌抹了一把她脸的泪,软语哄她:“别哭了,嗯?”

        “杰阳,我想好了。我再有半年就毕业了,到时我们一起奋斗,我不怕吃苦,就怕你离开我。”她死死地搂住我的脖子,小小的脑袋靠在我的胸前。

        “嗯。”我用力回搂着她,感到无比的安心。

        回想当时的情景,我常常在设想,如果当初我及早让她从这段感情中抽身,是不是她的故事就会改写?如果当时再让我选择一次的话,我是否还是会选择沿着这条看不到尽头的路偏执地走下去呢?

        世上本就没有‘如果’两个字。

        曾经的她,从前的事,如今都已铸成了事实,无法回头。

        那天之后,生活的阻力不会因为我们的乐观而消失。

        绯虹的妈妈也很倔强,非但没有被我们愿意面对未知的未来的勇气所打动,更是雪上加霜地断绝掉绯虹的一切生活来源,不再提供生活费和生活必需品。这次,绯虹和她的妈妈彻底吵翻了,几乎净身出户。只从家里带着一个装有全部家当的旅行箱,搬来和我一起住在我们找好的一居室里。

        我们就这样正式同居了。

        我们两个人必须算计着我一个月的收入维持生活。大学讲师的工资并不算丰厚,我把工资卡交给绯虹,让她打理。扣除房租和生活日用品的开销意外,剩下的闲钱都被绯虹存入了存折里。有几次我让她拿钱去买些鲜亮的衣服和高档的化妆品,她总会对我:“我们把闲钱存下来,日后可以买房子,安置自己的家。”她对未来细心的规划却让我觉得极为愧疚。我在心里暗自发誓,终有一天,我要尽我所能去补偿今天绯虹为我所吃的这些苦。

        日子过得很快,说白驹过隙也好,说日月如梭也罢,转眼绯虹毕业了。

        她应聘到一家离H大不远的杂志社当一名小编,工资不高,可工作本身还算轻松。每天上班忙的时候审审稿,不忙的时候自己码码字。

        这时,我们的经济情况得到了适当的缓解。

        于是,租了一间宽敞两室一厅的房子,一间当卧室,一间当书房。地段也极好,位于H大和杂志社之间。早上我们可以在床上赖到八点再起床,一起去楼下的早点摊子吃些油条豆浆,再各自去各自的单位。

        有时,她下班买菜;有时,我下班买菜。但总归我们一起做饭炒菜,一起洗碗刷锅。整个屋子里到处充满了家的祥和和温馨。每个月的月底,我们都会计算好当月的薪水,想尽办法攒一些钱留做买房。

        我们同居之后,我最爱做的事情就是和她一起下棋。什么象棋、围棋、跳棋、军棋,甭管是什么棋,最后赢得一定是我。每次看着她输了把嘴高高的嘟起,双手把整盘棋推乱,我真是开心呐。看我暗爽的表情,她总是不爽地嚷嚷:“下次再也跟你玩了。”可到了下次她依然会在吃完饭后粘到书房来,问我要不要跟她一起下棋。她最爱做的事情就是在我的讲义里面夹一些甜言蜜语的小字条,每当我准备课件背讲义的时候,都会有一些小小的收获。

        偶尔,她会偷懒,早上起来急三火四地嚷嚷着:“迟到了,迟到了!”然后,被子不叠就偷偷地跑掉了。于是,每次闹钟一响,我会先爬起来洗漱,再哄她起床梳洗,趁她换衣梳发的空档把被子叠好。偶尔,我也会偷懒,对着吃完饭的碗发呆,等着她气势汹汹好像一只小兽一样跑过来,把我一把推开,边小小地埋怨我边干净利索地洗好了碗。自此她便只管让我吃完饭去书房,不用我再洗碗。

        她的记性总是不太好,总是忘记出门带现金。有时想买什么东西,打开钱包,里面空空的只有几个钢镚,又懒得再回家取钱去买,只能望‘物’兴叹。我在她每次去洗澡的时候,都会悄悄往她的钱包里塞上几张红票子,让她逛街的时候有备无患。

        我们这对不是夫妻却胜似夫妻的伴侣将日子过得如枫糖一般甜蜜。

        我长这么大难得生一次病,碰巧那天我发烧了,早上根本起不来床,脑袋昏昏沉沉地,嗓子火烧火燎地,浑身哪里都疼。她惊得不得了,打电话给报社请了假,说是要带我去医院。我这样不过就是前一晚有些着凉,哪里用得着去医院呢,只哄她说是去医院细菌多,去那里再传染别的病就不好了。她听我这么说,也不勉强我,跑到楼下小区临街的药店里,买了些感冒药,又熬些白米粥,喂我吃下。我看她守在我身边捧着一碗粥,用白瓷汤羹瓢起一勺,细细为我吹凉,递到我的唇边,心里说不出的温暖。明明一双眼布满担忧和焦虑,却仍旧不忘安慰病中的我:“药吃过,粥喝完,再裹着被子睡一觉,马上就能好呢。”

        活到现在,细细想来,虽然那时我们两个人生活拮据,但是生活无比甜蜜。不得不说那是我这一生最值得珍藏的幸福时光。

        真的是快乐呵,快乐到连老天都会嫉妒吧。最初天真的我以为我们会一直这样幸福快乐的生活下去,然后我们结婚生子,平静地了度余生。是我太过高估自己了,人算到底不如天算,谁也不会想到后来会发生那些事情。

        我常在思索,一个人的命运是否真的可以掌控在自己的手里。就算活到现在我也没能够真正想明白。”

        说到这里,钟绯虹的姐姐醒了,她打开卧室门,从里面走出来。一件宽大的碎花棉布睡裙穿在她的身上,长发披散在胸前身后,半掩住苍白的颊,一双一望到底如溪流般的眼睛点缀这张脸上。我忽然想起下午在小区花园里见到她的模样,笑如春花明媚,此时刚睡醒的她却娇柔如雨后的新蕊,招人怜爱。或动或静,在这张脸上都能找到美好的词汇来诠释。

        江杰阳看见她走过来,连忙起身上前几步扶住她,将她带到沙发边坐下。然后,他转身抱歉地朝我一笑:“杨小姐,看来今天就只能讲到这里了。故事有点长,下次我再接着和你说,好吗?”尽管故事讲到后面发生的事情,将我的胃口足足吊起,但不好强迫他继续讲下去。我赶紧跟他告辞,走出居民楼才发现天色已暗,街道两旁的华灯初上,空气中弥漫着不知谁家的饭菜香气。

        匆匆赶回学校,寝室里空无一人。我推开窗户,看着外面沉沉的暮霭,心中惆怅良多。

        在这个城市里,有多少悲欢离合在一幕幕地不停上演着?如江杰阳讲述的这般如此两情相悦的爱情也得不到完美的结局。我对爱情本身产生了质疑。究竟,究竟怎样才能和心爱的人一生一世在一起?寻找到真爱固然难能可贵,然而更加难能可贵的是,一生一双人,白首不相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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