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是保住了。因为我跟他说,在那棵老树上我可以多攒些灵气传给他,他问我怎么样传,这次,是我先吻上了他。笑着,他点了头。
“姑姑,你为什么一直要画无邪?”一个锦衣华服的小公子双手支着脑袋一直蹲在我旁边,看着我一张又一张的画着无邪。荣巽这孩子,似乎和我特别亲近,每天都往我这跑,“炀炀姑姑,炀炀姑姑”的喊,我嫌N罗嗦,就问他,要么就叫炀炀,要么叫姑姑,他选了后者。
“因为无邪漂亮!”我头也不抬的说。
“那,这些太监漂亮的多了是了,为什么独独选他?”嘿,这小子喜欢刨根问底咧,看来,可以教教他什么是真正的审美。双手环胸,舒适地靠向椅背,我右手拿着毛笔抵着自己的下巴,很专业地看着已经在我面前扫了一个时辰地的无邪。没办法,让他一直站着不动,我觉得还不人道些,让他动动,给我做model,也不至于那么辛苦。
“中世纪,意大利有个数学家叫帕乔利的,发现了中末比的神奇之处,他将这个神秘的点称为黄金分割,从此,美的密码就浮出水面:从花朵到蝴蝶,从海星到鹦鹉,数学家发现大自然中所有让人赏心悦目的东西都与这个比例有关。你看,无邪的鼻子宽度与嘴巴宽度,门牙宽度和侧牙宽度正好成黄金比例,是个不折不扣的superstar!”象个专业星探拿着数学家们制作的几何脸谱去考验眼前的无邪,我一个人品头论足的头头是道,哪还真管这孩子听懂没有。
“姑姑,你是说,无邪的漂亮是有规律的?”咬着笔头,侧过脸,嘿!这次,可要正眼好好瞧瞧这小不点儿咯,管他听着什么,他能揣摩出这点味儿,难得咧!
“好孩子,是个资优生的料!”拍了拍他的脑袋。突然觉得一直坐着,挺累的,丢开笔,站起来做了个伸展运动,“好了,无邪,你去休息吧,我也坐乏了,出去走走!”继续做着扩胸运动,我向庭院外走去,荣巽紧紧跟在后面。
“诶!巴图,这几天怎么没看着你兄弟?”
“他调去御马鉴驯马去了,也不知怎的,近段儿宫里进了许多普氏野马,那儿差人手驯养,我兄弟体格不错,就过去了。”
“嘿!那是个好差事,这马驯服帖了,保不准哪个主子看上,那赏赐记着上次炀娘娘骊晋行猎骑的那马,呵!吃的那粮食比俺们十顿饭都金贵,再瞧人家敖登,就因为驯服了这么一匹马,现在已经是御马鉴二等侍卫了,走顺运啊!”
“可不是,这炀娘娘骊晋一骑后,他们御马鉴算是风光了,以前,咱皇上不待见那儿,也不见有人往那儿瞧,怎么现儿个,各宫里的主子们全瞄上那儿了?听俺兄弟说,那么多普氏野马可都是有数的,全被各宫早定着呢。”
“咳!这怎么说的清楚呢,谁让如今锦罗宫那主儿是皇上心尖儿上的宝贝”
已经没有兴趣再听那两侍卫唠叨这宫里的是是非非,我现下挺好奇的是,普氏野马?没听说过咧
“普氏野马是咱们梵宁最名贵的马种,它体型完美,腿长但粗细适中,骨骼有力,灵性十足,皮毛油亮,光彩非凡。但,此马性情暴烈,不易驯服。”
睁大双眼,我再次惊叹地看向一旁紧跟着我的小人精,瞧他论马的那气度,精气神里完全透露着世家公子的风范,从容不迫,这孩子了得啊!
“荣巽,早慧不利于性成长!”
“什么是性成长?”迷迷糊糊的孩童样儿。天呀!炀炀,看你怎么糟蹋人家小花朵呢!
“呵呵,过段时间告诉你,过段时间诶,驯马一定很有趣,咱们找时间去瞧瞧!”连忙呼哩吗啦糊弄过去。还是悄悄顺着原路走了回去,没有惊动那两侍卫。
“皇上到!”还没等太监的尖音下滑,我人已经象只小蝴蝶向才进门的玄谳飞去。
“哎哟,我的小炀炀!什么事这么高兴,又去爬树了的?”宠溺地接住我,玄谳温柔地抚开我额间被渗出的细汗粘住的发丝。
“玄谳!”而我只是一双明亮的大眼直溜溜地盯着他,里面写着的全是兴奋,“我要去看驯马!”
“驯马?”玄谳的眉头微蹙了起来,“那马还是些没性儿的东西,太危险,不能去!”
“没事,没事的,我站远点儿看不得了,让我去嘛。”环着他的腰,仰着脑袋搁在他的胸前,我撒着小儿娇。
“不能去,炀炀,那太危险,要是马失了疯把你”
“要去!”
“不能去!”
“要去!”
“不能去!”
两个人都是一脸的任性,一脸的倔强。
我一直盯着他,真的开始生气了。突然,松开手,我就要开始和他赌气,却
“炀炀!”根本不容我离开他片刻,玄谳一把把我重重搂进怀里,“该死的!你非要我答应?”他生气地埋在我颈窝里低吼,可怎么听,都那么的无可奈何。
“你不答应我也要去!”虽然,我嘴里还硬着,可已经有数,他要让步了!已经开始小得意地微笑,我悄悄含住他的耳垂,男人,这里就是弱点。“玄谳,让我去好不好,我真的好想去看看”呵着娇气的低喃果然效果十足,“小孽障,该死的小孽障”我的唇已经全是他的呼吸
此时,殿内的宫人们慢慢躬身隐了出去,层层纱缦随着风儿跳起暧昧的舞步
事实上,等不到他给出任何明朗的旨意,第二天,一清早,他前脚一出锦罗殿,我后脚就爬起来,干脆俐落地一番梳洗,轻装简洁地就带着荣巽,两个小太监出去了。“娘娘,您一定要小心,那马”无思担忧的话,早随着清晨微凉的小风吹到后面去了。
“姑姑,为什么我们非要这么早就过去,御马鉴还没准备着-”幸而这小东西今天来的早,赶上了,否则,我还真没准备带他去,这么刺激的事,带个孩子总不方便。
“就是要赶着他们没准备,驯马就是看的个现场感,等他们都准备好了,我们看的就不是驯马,是平淡无奇的马术表演了。知道吗,小家伙,要善于抓住机会,咱们这样突然去看,就是抓着了看最真实的驯马过程的机会!”一边悠闲地饱览这恢弘的梵衍宫的沿途美丽风景,一边还不忘教育教育身边这“徒弟”,我觉着,自在极了!
“机会”小男孩自各儿喃喃念叨着这两个字,就说他悟性高吧,这关键词找的多准!
“是啊,机会!机会就象一个突然出现的赤身裸体的绝色美人,刚刚入浴身上涂满了肥皂。满大街的男人看见她都想把她抓住。但她皮肤滑溜,大多数人都无法把她抓获,只有强劲有力、眼疾手快的人才能逮到她”啊呸!瞧我做的个啥比喻啊,可惜,俺自个儿还觉得蛮形象,张牙舞爪,声色俱佳地说的蛮大劲,这孩子还象模象样的在旁边点头,造孽啊!
我就认准人家是个未成年呀,反正口无遮拦,胡吹乱吹一路和这小不点儿就到了御马鉴,非常好!这里都听见马的嘶鸣,壮士的呵斥,我为等会儿将要看到的野蛮对抗,兴奋地血液都在沸腾了。
今天带着的两小太监都蛮机灵,知道我不想惊动多少人,很周全地通过“私人”关系,把我和荣巽带进了马场内。“娘娘,您只能站这儿了,再往前,奴才们就只有掉脑袋的份儿了”看得出,他们担着多大的心,我也体谅他们的难处,没在往前走,隔着栅栏很大一截,往里面瞅着看,不是蛮过瘾,却也过的去。
此时,我全副的注意力全在马场内。
之所以想来看驯马,绝不是我一时起意,任着性图好玩儿,是因为,从小,我就对妈妈给我讲述的驯马经历向往无比。妈妈虽是蒙古族,可是上几辈子人都已经离开了草原,过惯大都市生活的妈妈偶尔一次采访,见识了驯马过程,好象骨子里的蒙古草原血性又涌现了出来,她迷上马,迷上了所有和马有关的事与物。听老爸说,老妈怀着我的时候还不乖,非要去骑马,结果那匹烈性未除的德国汉诺威马差点让妈妈小产,想我炀炀也是在马背颠簸中“顽强生存”下来的,怎么会不爱马呢?
老妈只见识过一次驯马经历就给我讲了十几年,你说,我能不好奇吗?
事实证明,老妈所言没有任何的夸张,真的很刺激!驯马真是一门绝技,只有剽悍机敏的骑手才能胜任。他们所驯之马都是生马,一般人是很难制服的。听妈妈说,马驹断奶后,在草地放牧,二年后才开始调教。
这些从未被骑过的生马,性格暴烈,见人连踢带咬,根本无法靠近,这时,就有一位娴熟而勇敢的骑手骑乘骏马,手持套马杆来驯马。套马杆是一根结实而有韧性的木杆,杆头系有皮绳,用来套住马脖子。而那生马见人后就要迅速的逃奔,此时,驯马手策鞭猛追,用套马杆准确的将马套住,抓住套马杆不放松,奔跑一段路程后,接近生马,趁机敏捷果断地跳上马背,那生马自然是暴跳如雷,狂奔乱叫,而驯马手却随着马的顽悍和倔强的姿势而顺水推舟,不断改变骑法来应付,直到马声嘶力竭,被迫制服为止。一套动作下来,干脆流利,强悍优美,我直看的啧啧称奇!
“强!超强!”我一个人在那又是点头,又是握拳的,不知看的有多激动。突然,马场那边惊现马的一段凄厉的嘶鸣,我连忙伸出好奇的脑袋,“怎么回事?”
“是去势!姑姑,快看,是去势!”小荣巽也看的非常兴奋,攀着我的手,指着那边又跳又嚷。我到一脸莫名其妙,去势?什么去势?
只见那边,一个驯马手将马套住制服,另一个驯马手双手揪住马耳朵,再有一人紧拉马尾巴,三人同心协力,迅速将马按倒在地,开始阉割?!天呐!原谅我第一反应竟然是去看我身边的两小太监,幸亏他们始终尽忠职守的微垂着头,要看也是紧紧关照着我,生怕我出意外。所以,他们没尴尬,我也尴尬不起来,扭过头又睁大眼睛去看,却,这一看不打紧,一看惊出我一身冷汗!可能栏杆挡住了荣巽的视线,他已经顺着栏杆往右边走,而这时,那边有一匹明显还没驯服的生马-
“荣巽!小心!”说是迟,那是快,已经容不得我细想任何东西,那匹生马向还兴奋盯着去势的荣巽疯狂冲来,我奋不顾身地冲了过去
“娘娘!!”“娘娘!!”小太监的惊喊似乎比这些嘶鸣的马儿还要惊惧!而我只感觉背部一阵生疼,大大地糟糕,那马蹄子踢着我了!
狠狠推开了荣巽,还算是我俯冲力量大,滑行了一点儿,马蹄子只是踢着我,算没踩着,否则
我还在这边暗自庆幸着,而此时,全马场已经混乱了,全因为那几声惊乱的“娘娘”!
“娘娘,娘娘,您怎么样”
“快!快去宣御医,快!”
“哎呀!这怎生了得,锦罗殿昨儿个晚上的旨是说今天炀娘娘要过来,可也没说这么早啊,也没来个风声,这可怎么好”
“大胆奴才崽子,娘娘过来了怎么也不支声?!这下,拿你们十个脑袋换也不得下地!”
“娘娘,娘娘,奴才该死,奴才该死啊!”
耳边一阵混乱,而我,真没有气力,也实在没有办法说出什么了,紧蹙着眉头,昏昏沉沉,我陷入了一片黑暗
“爱闹腾的女人,怎么着,又受伤了吧!”世界真这么奇妙吗?每次只要我受难,就可以见到静宁,看来上辈子咱俩真是仇家!
“去死!”我欺负她总有多余的。
“呵呵,炀炀,我没说你这么不好,其实,女人是不能太正,不能太讲道理,爱闹的孩子才有糖吃。”
“我怎么不讲道理了?难道我知道去看一次驯马就真会出意外?我想自己被马蹄子踢啊!”梦里的我吼的声音真大!
“不是说你这件事,是你醒过来以后,就要开始不讲道理了,诶!别先拌嘴!不信,你等会看!呵呵,炀炀,往往戏剧的结局都是这样的,当男人碰上不讲道理的女人的时候,他们就只好讲道理了,于是,不讲道理的女人喜获丰收,修成正果。炀炀,最后的赢家总是你!”
静宁的声音和身影慢慢在一团白雾中隐去,渐渐,渐渐我睁开了眼睛!
“皇上!”
“皇上!”
“去!去给我把御马鉴烧了,烧了!从今以后,宫里不准养马!不准养马!”
“皇上息怒,皇上息怒啊,娘娘只是被马蹄子磕蹭了下,并不大碍,并无大碍呀!”
“磕蹭?磕蹭!炀炀怎么能被磕蹭住?!御马鉴养着那么多人,是干什么的?!是”
“玄谳!!”我知道,此时我再不出声,我们高贵任性的王又要发飙了!
“炀炀!”珠帘被急切地掀开,我看见玄谳担忧心疼的眼。
“炀炀,还疼不疼,还有没有哪里不舒服”他也不敢随便抱住我,怕弄疼我,只能无措地坐在床边,双手按在我枕边的两侧,焦急的盯着我。而我
“你又欺负我!”撇撇嘴,眼看着我真要哭出来了!天呀!静宁说的真准,果然,我开始不讲道理了!
“我?欺负你?小冤家啊,我舍得欺负你?”玄谳委屈地跟什么似的,我却暗自在心里给了自己一个响吻,这招恶人先告状告的妙,下面的话就好说了,
“你要把御马鉴烧了,就是欺负我!明明知道我喜欢骑马,你明明知道!”身上真还疼着,所以也喊不出多大气势,可那不讲道理的劲儿,却不含糊。
“天呐,看来是我把你宠坏了,是我把你宠坏了啊,不讲理的小东西,该罚的不是他们,应该是你!”假马假解气地捏了下我的鼻子,玄谳眼里写着的全是无奈!
“是该罚我,你罚我嘛,这次真的是我自己不小心,也是我让无依他们不要惊动御马鉴的,他们驯马真的好棒,玄谳,这次真的谁也没错!”
“你没有错?”
“哦!我有错,有错!我不乖,我任性,我贪玩”
“你就是太不乖!”他的食指点上我小声唠叨的唇,
“乖就不是炀炀了!”头一偏,我象只调皮的小狗就要去咬他的食指,终于,玄谳被我逗笑了!
“是啊,乖就不是我的炀炀了!”低头轻轻吻了下我的唇,抚开我耳畔的发丝,“乖,再睡会儿,晚上抱你去看星星。”
“恩。”这次,真的很乖的合上了眼。只听见珠帘外
“让他们外面跪着的都跪安吧,这次御马鉴出的事儿责内天鉴按规矩办吧,其余的不予追究。”
宽心的咧开唇,呼出一口气。静宁那小东西说的真准,女人,不讲道理,男人,就讲道理了。
《红楼梦》里,我最不喜欢的就是薛宝钗,可惜,也不得不承认,女人要想妩媚,有耐性,必须要向她学点儿功夫,她的“尚善若水”法果然有潜质。
很多次,我都想养育一缸鱼,就象人家养育儿子养育丫头那样修修身,养养性,可是从来都以鱼死缸灭告终。
现在,当我拿着这只蓝釉飞白、飞白色莲花的鱼浅时,当时一闪念的是宝姐姐。在百多年的时光里,至少有无数个女人用这只漂亮得让人心跳跳的鱼浅养过鱼,安静或者无奈地享受过生活。
这只鱼浅是昨天兰夫人送过来的。这次她来,却是一直跪着,满脸动容的感激,因为,我救了她的儿子。可想而知,这只鱼浅有多昂贵的价值。
而这次,我挺喜欢这礼物。当我托着鱼浅去一勺一勺地换清水时,我仿佛看见了波光粼粼的日子在自己的手中美丽闪烁。突然觉得,慢点、淡点、小声点真好,至少可以象鱼儿样保持住优美的体形,身轻如燕呀。
“炀炀,你很会自己找乐。”
“恩,吃喝玩乐是我的主业嘛,反正有你养我。”眼睛从湛蓝的鱼浅里抬起,我顽皮地朝他一笑,一丝调皮的发飘到了唇边。
一手支着头,闲适地靠在软榻上,难得玄谳今天有空陪我。我抱着鱼浅逗着里面的小蝌蚪,他看着我玩,偌大的锦罗殿都显得温暖祥和起来。
“是啊,我养你一生一世!”抚开我唇边的发,玄谳温柔地望着我低喃。望着他,我想,“一望无际的大海,那海一定蓝得透彻,在心里氤氲着柔柔深情”。这话说的就是此时的玄谳吧。
“玄谳,要是要是以后,我”只注视着清亮的水和里面游动的小黑点,我在想,自己到底想说什么。
“以后,以后不管发生了什么,我都不会让你离开我!”紧紧把我拥进他的怀抱,吻住我的眉心,他仿佛在向自己起誓!
“玄谳”我的叹息,回旋在他的耳际,缠绕在我的心里,都是说不完的愁啊
“炀炀,想出去玩吗?整天在这宫里呆着,一定很闷!”小心翼翼地笑着逗我,他能这么说,他能这么做,都是在讨好我啊,原来一直逃避的,不是我一个。他也知道,这一生一世没个准啊!
“好啊,上哪儿?”恬静地笑着,我红扑扑的脸蛋上尽是小女儿的娇气,正如我心里的娇骄二气。想这么多干什么!一个“情”字是愁不完的,炀炀,你未成熟的心智承载不起如此繁复绚烂的情感,还是过好你单细胞的生活吧!
“昨天,荣灵过来请旨,说后儿是他母亲的60寿辰,想请你过府为他府上添恩。我想,虽说一个臣子府邸也不见得有多好玩,可,你可以出去散散心也是好的。”搂着我,玄谳柔柔地说。
我随意地玩着他的指甲,靠在他怀里想了想,“荣府?母亲寿辰,让女儿回去不是更好,荣贤妃去更合适。”
“呵呵,我的小炀炀还真体贴人。荣府是世袭公卿,他家的女儿每年都额外恩旨回去省亲的。你放心,这次,是他府上特意为了答谢你,想好好孝敬你,母亲60寿辰,我看,也就这么一由头。”
“是吗?呵呵,那我去就是钦差咯,带着你的面子给他家添恩咯!”咯吱一笑,我调皮地看向他。
“小糊虫,什么我的面子,你去就是他家几辈子修来的福了。”揪了下我的鼻头,玄谳宠腻地笑着说。
“还是不去好了,这一去,肯定又是规矩礼仪一大堆,不好玩-”想想,《红楼梦》里元妃省亲,那仗势只怕那天,我都会被看磕头看到头昏!
“呵呵,就你是个小麻烦。放心,我吩咐荣灵了,一切从简,只是个家宴,你也轻装出行,让你玩痛快!”
“那还差不多,我去!”还象施多大恩似的,继续逗着我的蝌蚪。玄谳无可奈何,顶着我的额角,宠腻地笑了。
“你必须学会简单,象任何事一样,别用力过猛,别使自己显得太过时髦,否则你看起来会太荒谬。如果从头到脚统统很时髦,就会不伦不类。比如简单的牛仔裤搭配非常时髦的上装就很不错!”
这是时尚风向标,提拉米苏阿姨的稀字箴言,我一向奉为“圣旨”。今天,我要代表皇家出行,自然,不能丢了玄谳的脸面,可是也决不能任他们把我打扮成花里胡哨的“丑八怪”,我选择自己上妆。这会儿,俺那一块儿跟着穿越而来的手提袋就起大作用了。
真实女人的魅力来自洁净明亮的素肌,控色琉光粉底会创造出透亮的新质感肌肤,露出淡淡的健康红晕。晶莹细致的肤质,映着自然光采的轻质眼唇彩妆,让我的脸庞充满了活力与朝气。
为了秀出olay精心呵护出的瓷白肌肤,我选择了一袭纯白的多褶纱裙,浪漫的裙摆边上点缀着复古印花,配合手工钩花和若隐若现的薄纱,营造出优雅而高贵的公主气质。
当我一身俏皮地跳到玄谳眼前时,他惊艳地睁大双眼的可爱模样,真让我虚荣。“我美丽的王,炀炀向您辞行了!”一手背在身后,一手牵着裙摆,我做了一个很优雅的芭蕾谢幕的屈膝礼,微笑着转身就走,心里却默默数着“一,二,三!”呵呵,果然,“三”一落音,从背后,我就被搂进一个火热的怀抱。
“炀炀,朕真舍不得把你放出去!”咬着我的耳垂,玄谳呼出的热气,让我的脸红的更艳。
“又胡说,什么把我放出去,我是去给你当钦差的!”在他怀里一个转身,我双手顽皮地环上他的颈项,“玄谳,谢谢你,能出去玩,我真的很高兴!”这是真挚的谢意,我温暖的看着这个漂亮年轻的王。
“呵呵,你高兴就好,一路上要小心,晚上我等你回来用膳!”吻了下我的唇,在他细致温存的目光里,我被一众太监、宫女们拥出了锦罗殿。
直到我上了明黄的御辂,掀开纱帘的一角,才清楚,玄谳又在骗我。什么轻装简行嘛,要是这阵势叫轻,叫简,那么,真正的规模要何等奢侈啊!
一路上,早已清街封街不说,两旁全用明黄的幕帐遮挡,鸦雀无声,只除了车马行径的声音。而且,这一出去,也太耗人力,除了盛大的骑吏,和手持刀剑的步兵,随侍的宫女太监,就光说说那车辆吧,我所乘的御辂在前,其后为金、革、象、木四辂及其它随驾车辆,人数绝对上千。后来,我才知道,此次出行的规格竟然是按帝行安排的,只是在每个仪仗的人数上稍有省减。搞的我真不知要感谢玄谳对我的“厚厚爱”,还是要埋怨他,就这么一“豪华”行列,硬把我想沿街看看的民景儿全吓跑了。
也不消在撑着脑袋往外瞧,根本就没什么东西可看嘛,除了各个威严严肃的侍卫,太监,宫女,就是漫漫长幔,我无聊地盘腿坐在御辂里丢着手里的骷髅吊坠玩儿,只盼望着,真到了荣府,可别再繁琐了。
事实上,这种盼望也是白想,天子的态度从仪仗上都看的分明,这个女人是宝贝中的宝贝,可不能怠慢!恐怕荣府上下所有的人都跪在这儿了吧,我也只能耐着心随着规矩,坐在御辂里听着他们一通文言叩拜,然后,在宫女的搀扶下,进入他家正厅,坐明黄御座,隔着层层纱缦珠帘,再次接受他们家一拨又一拨的叩拜,天呀,手里的骷髅坠子都快被我捏化了,这该死的礼节还没完?
知识分子总是这样指引着我们的时尚航程:有凯鲁雅克带我们走上远离自我躯壳的大路,就有维维安.伟斯特伍德让我们把英国小礼帽架在鸟巢发型上;有学者大卫.布鲁克斯道出现代人在游牧文明与工业文明间的彷徨,就有Prada两公里长的布波风格围巾所以,我从来都很尊敬知识分子,当然,在这个时代,他们,叫读书人。
只是,我还是蛮意外,原来当一切繁文缛节都过去后,一群贵妇人围坐在我的身旁,不是优游阿谀,也不是谈脂粉叙家常,她们相当高雅,在雅致的庭榭里,摆起了笔砚纸墨,难道准备题诗作赋?如果真这样,她们成功了,成功的刁难上了这个她们眼里看上去恬静,却相当平凡的“宠妃”。
兰夫人似乎相当为难,她是主人,这样明显带有参比性质的游戏,肯定为难了她的贵客,她对我的笑容里始终有着抱歉。“娘娘,脂玉轩那里可以开宴了”她在给我下台。可是,堂堂王朝御妃怎么能来了就吃呢?没见人《红楼梦》里的元妃娘娘,回趟娘家可是一路又作诗又作画的,那才是皇家气质!我不怪这群娇滴滴的夫人小姐们玩这个雅趣儿,想想也无可厚非,想那荣贤妃一看就是个才女型的美人儿,她的出身环境一准是好这的。
淡淡地微笑,我摇了摇头,“既然都摆上了,让我见识见识各位夫人小姐的才情,也是好的。”
“娘娘说笑了,您荣宠正隆,想必才情一定高轩过人,让臣妇们领受领受,才是我们最大的荣幸!”这话,可是甜里裹毒哦,高轩过人?如果一会儿发现才情一般,那这小道消息就会传成,“这炀娘娘完全是以色侍主,祸水一个!”可得好好看看这位语调颇有些傲气的佳人,这么“恭敬”的“欺负”我,是让她哪儿受委屈咯?
这一细看,真是惊为人天啊,绝色佳人,绝对的绝色!那话怎么说来着,手如葇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虽然她没笑,也绝不会那么“深情”地看我,可是,如此绝色,个人认为,有资格这么傲气!
“姑娘谦虚了,不知姑娘擅长何类手书,行何体?”我以为她要写字咧,谁知
“回娘娘,宸蓝小姐行画儿是京城一绝,她今儿个特意准备为娘娘书画一副。”旁边一妇人欠身回答。我却独只听了这名字,宸蓝?宸修媛的妹妹,那个艳压群芳的宸家二小姐?呵!这可热闹啊,这里是荣家,有宸家的小姐,就不知这在场的,有没有郦德妃的娘家人啊,这后宫之争真是如影随形啊!
心里无趣儿地想着,面上,却是娴静的微笑,我点了点头。就说过,我炀炀绝对是那种人来疯,你们斗的越凶,俺们越沉静,决不浮躁,决不张扬。我总记着那句话,笑到最后,笑着最甜。
优雅大方地向我稍稍欠身,只见这位宸蓝小姐行至案旁,左手扶袖,右手抬笔,着墨,运腕,有如行云流水般飘逸流畅。恩,看得出是个从小就刻苦行画的好孩子,瞧那全神贯注的神态,那运腕的力道,那着墨的分寸不一会儿,一只矫健的飞龙跃然纸上,浓淡相宜,栩栩如生,威严而不失飘逸,这只龙画的很大气!
“小女子献丑了,此龙亦奉我主!”优雅地欠身,好一个“此龙亦奉我主”,既有男子的英气,又有女子的娇柔。我突然想,要是玄谳真看着眼前这尤物,会动心吗?
“娘娘,不知,皇上在您笔下是什么形象呢?”原来,话在这里搁着呢。天子就是龙,以为已经被你画着了,我就掰不出别的了吗?尤物同志,你小看炀炀了啊!
依然淡定的笑着,我突然起身,身旁,我的老嫫嫫无亭连忙扶住了我。今儿个出门涉及饮食,玄谳觉得让个老嫫嫫跟在身边放心些。暗地里,把一直捏在手里的骷髅坠子递给无亭,我微笑着朝她摇摇头,从容地双手背后走至案旁。
提起笔,我习惯地在下巴上磕了磕,打定主意后,沉着下笔。脸上,始终漾着愉悦的笑。
不一会儿,停了笔,放回原处,我依然背着双手,有些顽皮地小退了一步,“我也献丑了!”待两个宫女儿扶起画儿展示给众人时很满意,我看到她们非常一致的目瞪口呆!呵呵,那上面,是只憨态可鞠,却勤勤恳恳在耕地的小牛!
因为,我属牛,所以,如果画动物,非它莫数!但,我一定会给你们一个满意的注解。画画,我不行,可拽文,你们玩不过我的!
“我笔下的皇上就是它!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天下开太平!他是我们智慧的王,也是我们勤奋的王!”此时,我的眼底一定沉淀着最真挚的温柔,因为,那里的最深处,有玄谳日日在灯下勤政的背影
《石榴裙下》片一
“菊香爸爸要我嫁给他要我嫁给他啊”
“那就嫁嫁哈七爱-”
纯黑的大床上,两具年轻青春的侗体象蛇一样紧紧的纠缠在一起,疯狂的碰撞,疯狂的吸呐。我和菊香的性爱一直这么疯狂。
他是个坏孩子,是个不折不扣的坏孩子。他吸毒、抢劫、甚至杀人,无恶不作。他十三岁被自己的保姆诱上床后,性生活就极度不堪,女孩,男孩,女人,男人,如果有一天,菊香死于爱滋,我一点儿也不奇怪。
他是个漂亮的孩子,非常漂亮。我最爱看他的眼睛,那里面可以装进人类所有的情绪,是那么深,那么净。
他是个可怜的孩子,唯一拥有的除了钱,只有钱。他的父亲是本城警界最高长官,母亲是名门望族的唯一继承人,这桩典型的政治联姻,除了爱,什么都造就了。情人,争吵,虐待,丑闻
我知道,菊香的世界里不会有爱,永远不会有!因为,他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爱。这点,我们是一样的。
而和他所不同的是,我一直生活在爱里,生活在严厉的爱里。
我的父亲,源岭,拥有本城70%的影业股份,全城当月上映的强档电影几乎都要打上源氏的标志。他,富有,自律,智慧,高傲,苛刻。他一生只爱着一个女子,就是我的母亲,枫蓝,那个纯洁的象白莲一样的女子,可惜,在生我的时候血崩,死了。于是,他把他所有的爱全给了我,苛刻地全给了我,严厉地全给了我,强迫地全给了我。
“七爱,红色太庸俗,脱掉!”于是,我的衣柜里失去了红色。
“七爱,甜点太腻人,丢掉!”于是,我的味觉里少了甜感。
“七爱,长发太轻浮,剪掉!”于是,我的发从未长过耳根。
有太多的于是,太多太多的于是于是,我成了一个自闭胆小的女孩,非常懦弱,非常!
菊香,是我的意外。我很依赖他,很依赖。虽然,在那个奢华的舞会,在那个窄小的更衣室,他疯狂地,残忍的,强要了我。却,从此仿佛给了我最安全的感受,当他深深埋在我的身体里,啜息,呜咽,当他紧紧咬着我的唇,咬着我的肩头,留下一个一个血痕,奇异的,我是温暖的,奇迹般的温暖着。所以,我喜欢和他做爱,喜欢和他疯狂的结合,甚至是残酷的,粗暴的,仿佛只有那一刻,我是活着的,真正活着的。
赤裸着身体,菊香“刷”地拉开了窗帘,不在乎外面阳光有多么耀眼,不在乎全透明的玻璃墙外是否会有偷窥的眼,坐在沙发上,打开一个纯金的烟盒,用小指甲扒出里面亮白的粉末,熟练地用小刀片分隔,熟练地用锡纸吸入鼻腔,然后,静静地仰躺在沙发上,任灿烂的阳光肆意地流连在他那年轻优美的身体上。
而我,只是静静地趴在床上,熟悉地看着这一切。
“七爱,这一周不要来找我,你老爸说让你过个完整的婚期。”依然闭着眼,菊香的唇此时显的格外的艳。
那次,在菊香唯尼丽舍大道的公寓里,父亲撞开了大门,当时,我们正在高潮。可想,父亲的眼都红了,他要杀了菊香,他随身带着枪。唯一一次,我19年生命里唯一的一次,我反抗了父亲,却是用菊香永远压在枕头下的枪指着了父亲的头,没有颤抖,没有胆怯,我只是用非常平静的声音告诉父亲,如果他伤害了菊香,我就打穿他的头颅。父亲,妥协了,也许,为了他的命,也许,为了他的女儿,他仇恨地默认了菊香。而始终,菊香都带着戏谑的笑。
“不,我要来找你!”也没看他,我默默地穿好衣服。走向他,给了他一个深深的舌吻,连他的呼吸里都还渗透着海洛因的迷离。转身离去。
刚才还是阳光普照,现在已经飘着细雨,这座城市的天气真是多变。一个黑衣少女,湿漉漉的身体,湿漉漉的头发,踏进教堂。
“给她上妆吧!”忙碌的手向我伸来,无神的看着前方,任他们把我装扮成全城最美丽的新娘子。
当我被鲜花,香水,华服簇拥到教堂门口时,那欣羡的,嫉妒的,满意的,仇恨的,祝福的,幸灾乐祸的,所有的眼睛全盯着我,盯着我的父亲,他们在看什么?确切的说,是在等什么?
父亲的脸色越来越沉,越来越沉,我瞬间意识到,我的新郎迟到了。或许,根本就不会来。终于,眼里有了些许光亮,我看向路的尽头
他叫路阳,除此以外,我对自己的新郎一无所知。
远处,出现了一个黑点。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直到宝马标志清晰的在再度出现的阳光下熠熠生辉。
我终于看清了我的丈夫,在所有女人痴狂的眼光里,他不慌不忙地向我走来。身旁,我听见父亲轻轻吁了口气。
一件简单的白衬衫外,是灰色的猎装,领口微泄春光,细碎的发遮住前额,透亮的眼神毫不掩饰慵懒的玩世不恭,
“对不起,我来晚了。”当他靠近时,我微垂下了眼。很熟悉的气息,那是欢爱后的味道。
后来,我才知道,我嫁给了全城最迷人的纨绔子弟。
或许,爸爸并不在意他有多么浪荡,即使他光着身子,甚至拖着某个同样赤身裸体的女人出现在教堂,父亲同样会吁出一口气。因为,父亲看中的不是他那过分美丽的皮囊,也不是他炫耀的身世背景,爸爸看中的是,他那颗无与伦比的商业头脑,所以,父亲决定把源氏送给他,把我送给他,就为了源氏永远辉煌。